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 号)的规定和要求,南京景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 月4 日组织召开了秦淮区上坊桥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期、二期)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察看了项目现场,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理、监测情况的介绍,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汇报。形成验收结论如下::本项目已较好地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的各项工程安全可靠,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要求,水土流失防治效益显著,项目已达到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可以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附件1:上坊桥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上坊桥验收报告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