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泰兴经济开发区5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工程

来源: 时间:2023-01-16 14:26:40 浏览次数: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的规定和要求,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5日主持召开了“泰兴经济开发区5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线上会议”(腾讯会议号:114-373-618)。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观看了项目现场视频资料,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方案编制、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报告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