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和要求,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召开了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查看项目现场,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并听取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理、监测情况的介绍,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汇报并形成验收意见。参与建设的各方以及特邀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已较好地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的各项工程安全可靠,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要求,水土流失防治效益显著,项目基本达到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本项目可以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