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南京柯菲平信欧制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主持召开了“南京柯菲平信欧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观看了现场视频,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管理和验收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主体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补充说明,经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如下,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运行初期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到位,具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可以开展最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