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南京市不动产档案馆项目

来源: 时间:2022-10-31 11:47:13 浏览次数: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的规定和要求,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0月30日主持召开南京市不动产档案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检查了工程现场影像资料,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和验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南京市不动产档案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目标值,鉴定水土保持工程总体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